近日,德宏州對9月、10月“所在鄉鎮出勤天數排名末3位,且未達到正常工作日”的駐村扶貧工作隊員進行了實名通報。
通報指出,部分駐村扶貧工作隊員不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個別隊員經?!皟深^跑”,甚至存在“掛空名”現象。經檢查考核,9月份出勤未達到正常工作日22天(含請假)有159人,其中有65人未說明原因;10月份出勤未達到正常工作日17天(含請假)有84人,其中有26人未說明原因。對2個月出勤未達到正常工作日、且未能說明原因的91人進行了實名通報。
通報要求,按照“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嚴肅紀律”的原則,被通報駐村工作隊員所在單位(部門)對出勤天數較少且沒有辦理正常請銷假手續的,派出單位必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必須及時召回并更換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對無正當理由且經常被通報的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和派出單位主要領導,約談提醒;造成惡劣影響的,問責追責。
據悉,為嚴格管理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德宏州嚴格落實《云南省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召回辦法(試行)》,制定印發了《關于加強駐村扶貧工作隊員選派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隨機調研、電話抽查、專項督查等力度,全面掌握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在崗履職情況,每季度嚴格考核,召回各縣(市)排名末5位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嚴明工作紀律,確保駐村扶貧工作隊員“派得出,穩得住,干得好”。(德紀宣)